济南发文,再延长1年!

发布时间:2021-06-18 08:37   阅览次数:

近日,济南市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昨天下午,从市委市政府发布会上获悉,去年疫情发生以来,人社部门全力打好社保费“减、免、降、返”组合拳,累计减轻企业负担163.6亿元,其中大部分都是民营企业。考虑到疫情风险仍然存在,民营企业压力可能较大,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在今年4月底到期后,再延长1年至2022年4月30日。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富基介绍,降低企业税费成本的力度和规模是空前的,成果和成效是显著的。从了解的情况看,企业普遍反映,社保费减免政策是惠及率最广、满意度最高、最为有效的支持政策,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是一项临时性支持政策。考虑到疫情风险仍然存在,民营企业压力可能较大,根据国家和省部署要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在今年4月底到期后,再延长1年至2022年4月30日。”杨富基说。


下一步,济南人社部门将聚焦政策落实落地,充分发挥“智慧人社”信息化、智能化、快捷化作用,实现“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参保企业无需进行任何操作即可享受降费政策,确保惠企资金快速精准落实到位,助力民营企业轻装上阵、健康发展。






济南出台30条政策“干货”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昨天,从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快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聚焦八个方面问题,提出了30条具体的政策措施“干货”,谋划提出了建立“民营企业100强”发布制度和优秀民营企业家表彰制度、设立市民营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若干创新举措,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活力和创造力。


《实施意见》全文共6600余字,就框架内容而言,重点聚焦营商环境、要素保障、服务体制机制三个方面,共提出八个部分、30条具体政策措施。





第一部分,畅通市场准入和退出渠道。着眼于打破“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在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3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第二部分,提升民营企业转型发展能力。围绕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突出创新引领作用,提出了6条具体措施。




第三部分,加强民营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从企业家、科技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三个层次,分别提出具体培养措施。




第四部分,降低民营企业经营成本。围绕降低企业税费成本、要素成本、制度性成本,提出4条具体措施。




第五部分,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围绕促进民营企业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在政府基金、银行信贷、融资增信、上市发债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第六部分,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围绕让企业家安心创业、放心发展,在保护合法财产、保护知识产权、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3个方面提出了务实举措。




第七部分,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从完善政企常态化沟通机制、拓展“济企通”服务企业云平台功能、规范政商交往3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第八部分,完善民营经济服务体制机制。从加强统筹协调、强化企业党建、抓好督查考核、营造社会氛围4个方面作出部署、凝聚合力。


本文来源: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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