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常见问题汇总(二)

发布时间:2020-09-23 09:17   阅览次数:

1.通过山东政务网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系统(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站或“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办理了税务登记,如何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


通过山东政务网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系统,选择同时办理税务登记及相关涉税事项的,申请信息由“税务新办企业智能一网通平台”(简称“税智通”)可实现登记信息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及科所(分局)分配、税(费)种认定、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等涉税事项的自动化处理。纳税人首次登录电子税务局时(电子税务局完成登记信息同步后),请点击登录首页“注册”按钮,完成电子税务局登录密码初始化后,使用注册时设置的密码登录。




2.我单位在增值税申报时,已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四)》“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行次,为何《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19栏中没有自动减除?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19栏,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逻辑如下: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四)》第6行“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本期实际抵减额”列。


请您确认《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四)》第6行“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的“本期实际抵减额”列填写的数据,如本行未准确填写,数据为0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19栏无法自动减除。




您可按照实际情况,修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四)》,准确填写第6行“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的“本期实际抵减额”列,然后再重新打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第19栏计算情况,并保存该表后再进行申报。




3.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类2020年第二季度已完成申报,更正2020年第一季度申报表时提示“提示:因涉及累计数据,需同时更正多月报表,请前台处理”怎么办?


通过电子税务局操作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更正时,按照业务处理要求,如当期未申报时,允许更正前一所属期报表;如当期已申报则仅允许更正当期申报表。您已完成2020年第二季度的申报,第一季度申报表不允许网上更正操作了。




4.我单位办理退抵税费业务,操作“退(抵)税(费)信息确认单”,点击签章时提示“请选择一条银行账户信息”,是否需要添加?


需要添加,请您参照您单位在税务机关已办理的“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选择当前为有效状态的银行信息填写。






5.纳税人进行委托代征明细申报时,如果被代征人为自然人,委托代征明细报告表中“被代征单位纳税人识别号*”该如何填写?


对于被代征人是自然人,委托代征明细报告表中不需要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在明细表中输入代征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选择国籍代码、身份证件类型代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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