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最新访谈来了

发布时间:2021-04-19 11:18   阅览次数:


2021年4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举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实有关情况讲解”在线访谈活动。国家税务总局《意见》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黄立明组长就税务部门《意见》落实有关情况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该访谈一共回答了纳税人16个问题,本文节选其中的10个问答。需要查看全部访谈内容,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这一顶层设计将对税收工作产生什么影响?

黄立明

此次出台的《意见》概括来说,将推动税收工作实现四方面的突破:

一是税收征管从合作、合并到合成的突破。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税收征管方面经历三次大的变革,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的是国税地税“合作”;2018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实施的是国税地税“合并”;这次中办、国办印发的《意见》将推动税收征管的第三次变革,其特征可概括为“合成”,是执法、服务、监管的系统优化,是业务流程、制度规范、信息技术、数据要素、岗责体系的一体化融合升级,必将促进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以及征纳成本的明显降低。

二是税收服务、执法和监管深度融合的突破。《意见》落实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对大力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作出了部署,而且强调寓执法、监管于服务之中,把服务理念有机融入税收征管各个环节。比如,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提高执法的精确度,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在税务监管领域建立健全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体系,让守信者健步阳光道,失信者要过独木桥。

三是税收治理实现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的突破。《意见》提出,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建成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

四是税收改革创新从渐进式到体系性集成的突破。《意见》强调,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的理念和方式手段等全方位变革,并提出了一系列开拓性的改革举措。如到2023年,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基本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基本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精准监管的转变。

《意见》要求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推进精细服务,请问今年税务部门在纳税服务方面有哪些变化和改进?

黄立明

近年来,税务部门持续优化办税缴费服务,从第三方调查可以看出。我们的纳税人满意度综合得分由2014年的82.06提升至2020年的86.1分。

按照《意见》部署,税务部门将持续提升办税缴费服务质效,到2023年基本建成税费服务新体系。这一新体系有四方面特点:一是需求响应更加及时。二是服务更加智能化个性化。三是税收营商环境更加优化。四是自然人税费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今年税务部门已经连续第8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10大类30项100条具体措施,这是落实《意见》关于“精细服务”的重要体现。从目前情况看,100条措施中已有超过1/5如期落地,我们计划在7月1日前使80%便民服务措施落实到位,年底前100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让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满满。

《意见》提出了推进智慧税务建设的相关内容,请问计划将如何实施?

黄立明

近年来,税务部门积极加强对数据资源的深挖细掘、智能分析和融合共享,充分运用大数据提升税收治理现代化水平。税收大数据是智慧税务的重要基础。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按照《意见》要求,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税务云征管服务平台和全国统一的电子税务局,确保税收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严格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同时加强智能化税收大数据分析,不断强化税收大数据在经济运行研判和社会管理等领域的深层次应用。

《意见》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话是“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对此,税务部门将如何具体落实?

黄立明

这句话是《意见》改革目标任务中“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的具体体现,要求税务部门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对于这个问题,税务部门主要是从两个方面来着手。

首先对纳税人和缴费人来讲,在柔性执法当中显温度。《意见》要求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提醒等非强制性的执法方式,坚决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的执法。还要准确把握一般涉税违法与涉税犯罪的界限,做到依法处置、罚当其责。同时,不断推进“首违不罚”清单制度。税务总局于2021年3月31日公布第一批包括十项内容在内的全国统一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4月1日起正式施行。后续我们还将继续发布其他“首违不罚”涉税事项。

另一方面,对税务人来讲,在规范执法中显公正。税务总局一直严格规范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意见》就税务部门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决防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到位、征收“过头税费”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只有做到监督有力才能防止执法随意。

纳税缴费是所有纳税人和缴费人都关心的问题。请问,税务部门即将推行的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具体有什么举措?

黄立明

一直以来,税务部门始终以纳税人办税难点、痛点、堵点为突破口,减负担、简流程、优服务,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接下来,将按照《意见》的要求打造“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

一是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实现征管操作办法与税费优惠政策同步发布、同步解读,增强政策落实的及时性、确定性、一致性。依法运用大数据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促进市场主体快速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二是切实减轻办税缴费负担。积极通过信息系统采集数据,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着力减少资料重复报送。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拓展容缺办理事项,持续扩大涉税资料由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的范围。

三是全面改进办税缴费方式。推进实现企业税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税费事项掌上办理。建设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不断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推进信息系统自动提取数据、自动计算税额、自动预填申报,纳税人缴费人确认或补正后即可线上提交。

四是持续压减纳税缴费次数和时间。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大力推进税(费)种综合申报,依法简并部分税种征期,减少申报次数和时间。

五是积极推行智能型个性化服务。优化12366服务平台,推出24小时智能咨询服务,实现全国咨询“一线通答”。智能分析识别纳税人缴费人的个性需求,精准提供线上服务。

六是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完善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和税费争议解决机制,畅通诉求有效收集、快速响应和及时反馈渠道。健全纳税人缴费人个人信息保护等制度,严格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及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

《意见》中对打击偷逃税行为有什么新动向?税务部门有什么新办法?

黄立明

近年来,税务部门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全力服务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同时,对各类偷逃骗税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防范和打击。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意见》的要求,不断优化相关制度建设、完善税收政策,加强与公安部门联合办案、畅通信息共享,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进一步提升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精准度,对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转移利润以及利用“税收洼地”“阴阳合同”和关联交易等逃避税行为加以防控和打击,既以最严格的标准防范逃避税,又不影响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断优化税收法制环境,营造公平竞争税收秩序,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

《意见》强调创新监管机制,下一步税务部门会怎样打击违法行为,保护守法企业?

黄立明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就是对守法者最好的保护。税务部门持续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自2018年8月以来,税务总局联合公安、海关、人民银行等部门开展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退税、“假申报”骗取税费优惠等违法犯罪行为。截至今年2月底,累计查处“三假”企业36万户,挽回税款损失875亿元,挽回出口退税损失292亿元;配合公安机关对2万余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另有4863名犯罪嫌疑人在专项行动的震慑下主动投案自首。

按照《意见》的要求,税务部门仍将持续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充分加强税收大数据分析运用,进一步提升税务监管的精准性,建立动态“信用+风险”体系,从而实现“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具体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突出精准分类施策,切实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人工智能,推进对纳税人缴费人行为的自动分析,生成风险等级,做到“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预提醒、中高风险严监控”。二是突出精准依法施治,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对发票开具、使用的全环节全要素监控,实现对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从事后打击向事前事中精准防范转变,精准有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在加强税务执法区域协同方面,《意见》提出要持续扩大跨省经营企业全国通办涉税涉费事项范围,2025年基本实现全国通办。请问下一步是否会有具体的制度安排?

黄立明

对于《意见》提出的加强税务执法区域协同的改革任务,税务部门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具体落实:一是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实现执法信息互通、执法结果互认。比如在总结长三角执法信息互通、执法结果互认试点的基础上,向京津冀、成渝双城地区拓展,进而推向全国范围;二是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办理程序,2022年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选择部分地区开展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办理程序,实现资质区域间共认试点,及时总结经验逐步推进;三是持续扩大跨省经营企业全国通办涉税涉费事项范围,2025年基本实现全国通办。从而实现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将更加统一,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重点工作有哪些?

黄立明

《意见》对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提出了六大方面重点任务,涉及24类改革措施,可以概括为“六个有”,即“治税有数、执法有章、服务有效、监管有方、共治有力、组织有序”。

一是治税有数,全面推进税务执法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着力解决信息化支撑牵引作用和大数据要素驱动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二是执法有章,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着力解决税务执法统一性、规范性、精确度不够等问题。

三是服务有效,大力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着力解决税费服务实效性、便利度、精细化不够等问题。

四是监管有方,精确实施税务监管,着力解决监管方式不精准、一些领域监管不到位和对市场主体带来不必要干扰的问题。

五是共治有心,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着力解决税收共治合力、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不够强等问题。

六是组织有力,切实强化税务组织保障,着力解决纵向各层级和横向有关部门职责不够优化等问题。

发票电子化改革作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主要突破口,有望成为促进企业增收的重要发力点。能否介绍发票电子化改革目前的推进情况和下一步的推进计划?

黄立明

2020年起稳步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2020年9月1日起,先后在宁波、石家庄、杭州三地新办纳税人中开展试点,在此基础上分两步在全国实行: 2020年12月21日起,试点范围扩展至天津等11个地区,受票方范围为全国; 2020年1月21日起,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展至北京等25个地区,受票方范围为全国。至此,试点范围已扩至全国新办纳税人,实现在全国新办纳税人中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目标。

税务部门将会继续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一是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免费为纳税人提供24小时在线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二是制定出台电子发票国家标准,有序推进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逐步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提升经济社会电子化、数字化程度。同时,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契机、发挥税收要素的创新引擎作用,推动建设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更好的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本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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